【转发】关于征集“十三五”科技重大需求提供规划素材建议的通知

2015-05-28

各学院、科研平台负责人:
    现将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征集“十三五”科技重大需求提供规划素材建议的通知》转发如下,请各学院及科研平台负责人于2015年6月15日前将建议电子版及书面材料报学校科研处。
 
 
    联系人:叶彦莹
    电  话:28877173
    邮  箱:yyy@jzgsu.edu.cn

 
                                   科研处

 

附: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十三五”科技重大需求提供规划素材建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省级有关部门,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省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专家组、省科技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各学部、各咨询委员、专家组成员:
    “十三五”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是建成创新型省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按照我省“十三五”规划编制总体部署,做好我省“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请各市县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专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及对科技的重大需求,凝练提出重点技术领域研发方向、重大科技工程和重大科技政策建议,共同研究部署未来五年科技发展的各项战略任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凝练重大需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深入分析国内外和我省发展环境的变化,准确把握“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组织动员各方面的力量研究凝练本市县或跨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科技需求。重点突出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科技改善民生等方面急需解决的核心关键技术问题,突出创新载体和基地建设布局等重大科技工程,突出激发大众创新创业活力的重大科技政策和举措。
    二、提出素材建议。根据规划编制战略性视野、前瞻性布局的要求,提出希望纳入我省“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的素材建议。主要包括:一是科技创新发展思路和目标的建议;二是重要技术发展方向和重点科技任务建议,包括关键技术研究内容及十三五要实现的预期目标;三是重大科技改革举措和重点政策的建议。素材建议应当具有明确的战略导向,内容具体,迎合“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特征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加强沟通协调。为方便联系,请各设区市科技部门确定一位分管领导和一位相关处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省科技厅开设专用电子邮箱:kjgh135@zjinfo.gov.cn,以方便我厅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
“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关系到我省今后五年的科技发展战略部署,谋划好重大科技任务和政策举措对我省能否真正转换到创新驱动影响重大。下一步,省科技厅将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开展规划文本框架编制研究工作。在我省科技发展规划编制过程中,希望各省级有关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专家组、科技咨询委及各学部专家、咨询委员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建言献策,通过电子邮件加强与我厅的交流和沟通。
    各市县科技部门要认真研究,结合本市县科技发展规划的编制,加强调研,了解需求,按照我省“三个重大”谋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凝练新时期科技发展重大需求和重点任务,于2015年6月30日前书面报省科技厅。
    省科技发展咨询委员会及各专业学部、省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专家组应认真履行职责,支持我省科技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充分发挥各专家组成员和咨询委员的专业特长和智慧,结合本领域技术发展趋势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集体讨论研究提出书面建议。相关素材和建议请学部主任委员或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后于2015年6月30日前书面提交我厅对口业务处。

联系人:科技厅计划财务处  赵新龙 吴正光
电  话:0571-87054020,87054019。
传  真:0571-87054677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