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 (对策应用类)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6-21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社科规[2017]11号文件精神,启动2017年度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对策应用类)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方式

2017年度第二批对策应用类课题仍以最终成果形式申报。申报者可根据《2017年度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对策应用类)第二批申报选题指南》(见附件1)确定申报选题,细化并选择不同的侧重点进行申报。申报文字要求平实、简炼、准确。申报者递交成果的形式为决策参阅件(成果要报),字数为3000--4000字,并附课题申报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鉴于对策研究的时效性要求,希望申报者在成果一经形成后,即通过电子邮件及时上报省社科规划办,随后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申报文档通过申报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上报。

二、课题立项方式

申报课题的成果如入编省社科联《浙江社科要报》并获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即立项为省社科规划对策应用类课题。其余申报成果经省社科规划学科组专家评审,先确定为预立项课题,经修改完善被《浙江社科要报》采用,再正式立项为省社科规划对策应用类课题。

本通知所列指南的研究成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在研省部级(含)以上课题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能申报省社科规划对策应用类课题,但其中具有对策应用价值的阶段性成果也可及时以要报形式上报,入编《浙江社科要报》后,作为结题的重要参考。

三、有关事项

 1.每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课题经费使用按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列支。

 2.课题成果必须通过省社科联报送省领导,课题组不得通过其他途径上报。

 3.对策应用类课题每人每年原则上限立1项。

 4.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每份材料均包括“课题申报基本信息表”和 “决策参阅件”,分别装订。


联系人:各二级学院、部门科研秘书


 

附件1:2017年度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对策应用类)第二批申报选题指南

附件2:对策应用类课题申报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