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题及201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

2011-12-01

校内各有关老师:

      201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题事项如下:  
   1、201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题时间为12月底。主持人应按立项时的承诺提交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包括:(1)《结题报告》;(2)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3)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样品等
   2、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者,应于12月15日前提交延期报告。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交科技处审批,未按期提交上述材料者不予办理结转手续。
   3、201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截止日,为12月下旬校财务处本年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12月20日)。


        201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按照校科研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类别
    2012年度校级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及省级基金前期研究项目三个类别。对符合重点学科发展方向,申报省级基金前期研究项目的将予以大力支持。
  二、申报要求
     1、项目选择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基础研究要在理论上有创新,应用研究在解决现实问题方面有独到见解,项目成果具有较高的实践价值。
     2、符合所属二级学院学科发展方向、专业特色和优势,有关教学教育课题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3、项目负责人应是本校在职教职工,一般应为中级及中级以下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省级基金前期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可以为副高职称。项目组成员应结构合理并全部为本校人员。
     4、项目论证充分、研究方法可行,研究计划和经费预算合理。
     5、重点项目结题成果要求公开发表两篇以上论文(至少一篇为二级核心期刊),一般项目应有论文公开发表。省级基金前期研究项目结题成果除要求公开发表两篇以上论文(至少一篇为二级核心期刊),还应在当年3月底前交一份相关研究综述和所申报省级基金的申报书。
     6、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
     7、重点项目资助经费、基金前期项目资助经费为4000-5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2000-3000元。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应在12月10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一份、《可行性报告》一式五份交所在部门,所在部门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于12月15日前统一报送校科技处。
    2、校科技处在收到课题申报材料后将组织评审,统一安排项目经费,由学校下发立项文件。
  四、不受理申请的情况
    1、申请人已受过本类资助二次及以上者。
    2、申请人主持的各类纵向课题尚未结题。
    3、申请人主持的校级科研项目尚未完成,或以前主持的校级科研项目未按要求完成。
    4、不属于校级科研项目的资助范围。
                           科技处
                         2011.11.29
结题报告.doc可行性报告.doc校级课题申请书.doc校级课题进展情况报告及延期报告.doc校级课题使用范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