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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0
根据浙商大研[2018]195号《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21年5月13日启动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经过个人申请及学院初步审核,现将教师申报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1日起至2021年5月27日止。
公示期限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院办反映,联系电话:2887-7760;邮箱:wjw@zjgsu.edu.cn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谢满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