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强化宗旨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弘扬志愿精神,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党员是拥有浙江工商大学正式学籍的党员和预备党员,入党群体是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
第三条 本学院党委(党总支)、团委根据本办法开展学生党员和入党群体志愿服务工作。党建中心服务队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 注册和组织
第四条 全体学生党员和入党群体在党员服务小程序注册成为志愿者。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党总支)领导,党建中心服务队具体指导的学生党员和入党群体志愿者队伍。
第五条 党建中心服务队根据学生党员和入党群体志愿者人数,向数据库导入党员志愿者信息。学院党建中心发布志愿服务项目,分为学院党委发布的项目和其他服务项目,学院党委发布的先锋服务岗和服务项目将加双倍积分。
第六条 每个季度,学生党员和入党群体必须至少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每次服务后,学生党员在小程序完成签退认证。
第三章 管理和考核
第七条 每个季度结束后一周内,学院在党建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该季度学院所有学生党员和入党群体的志愿服务记录(时间、地点、服务内容、服务时数)。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内,党建中心服务队向校志愿者协会上报本学期学生党员和入党群体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并经校团委审核后报党委组织部。
第八条 学院团委负责将季度学生党员和入党群体志愿服务情况,向学院党委汇报。由学院党委安排相关学生党支部书记,了解未达标学生党员的情况。
第九条 志愿服务情况记入学生党员和入党群体年度考核,其志愿分数作为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浙江工商大学永乐高ylg8888党委。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施行之日起生效。
中共永乐高ylg8888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
附表:
志愿活动积分制度
荣誉积分 = ∑基础得分× Ki + 奖励得分 - 惩罚得分
Ki为每项志愿岗位综合系数(0.5≤K≤1),由党建中心志愿者服务队认定
一、基础得分
基础得分每次志愿结束统计,满分35分。
项目 | 要求 | 分值 |
日常考勤 | 遵守时间,准时到岗。 | 5 |
恪守职责,准时离岗。 | 5 | |
服务质量 | 志愿者负责人反馈好。 | 5 |
志愿发起组织评价好。 | 5 | |
工作状态 | 服务热情,精神饱满。 | 5 |
形象整洁穿着得体。 | 5 | |
遵纪守法 | 服从志愿发起组织相关规定与学校学院的相关规定,无违纪、以职谋私的现象。 | 5 |
二、奖励得分
奖励得分每次月末统计。
奖励项目 | 奖励分值 |
对志愿者工作抱有极大热情,个人志愿者当月服务时间≥30小时 | 100 |
对社会建设有十分突出贡献的(医院、基础教育等经志愿者管理小组认定) | 200 |
被服务对象以正规书信、赠送锦旗等形式点名表扬或感谢的 | 50 |
志愿汇星级志愿者 | 星级 × 50 |
三、惩罚得分
惩罚得分及时统计。
项目 | 扣分值 |
泄漏服务对象隐私、利用职务谋求私利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 40-80 |
考勤表现差,不按时上下岗,多次请假或存在缺勤情况。 | 10-20 |
受到被服务对象投诉、点名批评、揭发,情况属实,性质恶劣 | 30-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