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届本科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说明

2011-05-14

2011届本科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说明

时间:2011/5/14阅读:1909次

一、2011届本科毕业生户口迁移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根据毕业生就业的实际状况,我们采用分批次进行户口迁移。具体时间为:第一批:2011年6月1日;第二批:2011年7月25日;第三批:2011年10月17日;第四批:2011年12月12日;所有的毕业生要求在第四批迁移完毕。

二、学生如何填报“户口迁移地址”?学生是否可以落户杭州?
    学生必须确保迁往地的辖区派出所可以落户,才可填报此地址作为你的户口迁移地址,否则将不能落户。
    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除杭州籍的学生外)在杭州市区落户的基本条件为:毕业证书、报到证、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服务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被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情况证明。其他地区的迁入条件按照各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大学生在杭州自主创业的,本人凭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报到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是落户大学生本人)、税务登记证可以落户杭州。

三、学生在有效期内没有办理落户手续怎么办?
    学生在领取户口迁移证后,请务必在有效期内到迁往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从签发日起一个月内有效,但在浙江省内默认为当年有效,其它省份视具体情况而定,同学们可咨询当地的公安派出所。

四、户口迁移证如何改迁?
    毕业两年以上的往届生改迁,本人带身份证、迁移证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但只能改回原籍。毕业两年之内的毕业生改迁,迁往地址都是杭州市范围内的不需要改迁;改回原籍的,本人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到迁出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改到其它单位的,本人带身份证、迁移证、已改好的报到证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五、户口迁移证遗失如何补办?
    1.应届毕业生要求补办且改迁的,本人凭身份证、毕业证、有效的报到证、非杭州地区需开具未落户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只要求补办的,本人凭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2.毕业两年以上的毕业生要求补办且改迁的,本人凭身份证、毕业证、未落户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但只能回原籍;两年以内的,本人凭身份证、毕业生、报到证、单位录用证明(杭州地区还需社会保险服务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被聘人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证明)、未落户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有关涉及户口的问题,可以联系白杨派出所(电话:87283140),或保卫处(下沙校区:28877343,教工路校区:88071024-8210)。

                                   

浙江工商大学保卫处
201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