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非毕业班学生素质评价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4-02-28

各本科班级:

为进一步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切实做好2023年度非毕业班学生素质评价及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学生素质评价。

2.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专项奖学金另行通知)。

3.先进个人评选。

二、工作依据

1.学生素质评价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浙商大学﹝2022﹞122号)及永乐高ylg8888(萨塞克斯人工智能学院)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2.先进个人评选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22﹞124号)。

3.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选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22﹞123号),永乐高ylg8888学生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和浙江工商大学萨塞克斯人工智能学院奖学金实施细则。

4.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先进个人评选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文件要求,除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外,其他学生均需在评奖年度内,体育课成绩或体质测试成绩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

三、工作进度

1.3月16日前完成学生线上品德素质评价中学生自评和学生代表评议(由辅导员发放权限);

2.3月17日前完成学生线上品德素质记实和综合能力记实加减分申报;

3.3月18日前完成学生素质评价加分项上报、审核、班内公示。

4.3月21日前完成非毕业班2023年度学生素质评价加分项目学院审核、公示。

5.3月18日前完成先进个人评审和公示工作,各年级辅导员报送《附件1:永乐高ylg8888(人工智能学院)2023年度先进个人名单》。

5.4月7日前完成非毕业班各项评奖(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审和公示工作,各年级辅导员报送《附件2:永乐高ylg8888(人工智能学院)2023年度优秀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名单》和《附件5:2023年度评奖人数和发放奖金统计表》。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综测审查、督查小组,要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若存在人数较多的错评、奖金错发等现象,班级负责人需递交书面报告并由辅导员负责人签字;情节严重者,将通报批评。

2.各班应专题研究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动员同学们积极参与,引导学生自觉总结、分析2023年度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情况。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在实施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制度和学院制定的有关制度进行,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程序,按照评选人数确定初选名单。

4.学生素质评价和评优评奖必须做到过程透明、程序正确,关于学院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素质评价成绩和评奖评优结果应予以对外公示。

五、其他说明

1.请各班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过时权限锁定,未申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原则上通过“学生事务管理系统”(https://xssw.zjgsu.edu.cn/)进行,具体流程见《附件3:学生综测系统线上申报指南》,如确实遇到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另行通知安排。

2.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和奖金发放由学院负责。对评奖评优中反映的问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复核予以记录在案。

注:2023年转专业的同学参加转入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2024年转专业的同学参加转出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

3.评奖评优期间,学院各辅导员应将做好所带学生的答疑。

4.奖学金通过学生工商银行卡打卡发放。

5.以下材料均需要报送电子版:附件1:永乐高ylg8888(人工智能学院)2023年度先进个人名单、附件2:永乐高ylg8888(人工智能学院)2023年度优秀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名单和附件5:2023年度评奖人数和发放奖金统计表。

6.联系人:万老师            电话:28872695     邮箱:wty@mail.zjgsu.edu.cn     地址:信电楼531室

永乐高ylg8888(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